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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会费管理办法的决议
  • 发布时间:2024.02.26 作者:浙茶协 浏览量:399 来源:秘书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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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    关于会费管理办法的决议
        (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)
      2024年1月17日,经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《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,决议如下:
      1、发出表决票142张,回收有效表决票141张,同意141票,不同意0票,弃权0票。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章程规定,一致通过《会费管理办法》,于2024年1月起执行。
      2、2023年免收全部会员会费。
      3、会费档次仍为四档,适当调整职务之间的会费档次。
      4、为减轻会员单位负担,降低部分会员档次的会费标准,新标准如下:
      (一)会长单位每年5000元;
      (二)副会长单位每年3000元;
      (三)常务理事、理事单位每年1000元;
      (四)团体会员单位每年500元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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